法律问答

我现在准备和孩子爸爸离婚,可是孩子爸爸要孩子,我也同意给他,可是现在孩子还小只有一岁半,他要求我把孩子带到能上幼儿园在给他,我该怎么办,我们名下有一处房产,现在还未谈论到分配问题上来,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还有孩子要是给我也行,带到上幼儿园给他,我就没发工作

离婚
2019-06-04 04:19: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同居”的含义明确了,“同居关系”就容易理解一些。“同居关系”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关系”有的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有的则不然。
    新的司法解释取消了“非法同居”这一说法,而以“同居关系”取代。这表明现行法律不再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进行干涉。但这是针对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则明文禁止。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不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

  •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款部分对方要承担一半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父母给的4万元若有证据证明是借给你们的可以要求返还;汽车价值通过估价
    3、对方构成侵权,赔偿数额要看你的实际损失;若对方撞你的行为构成犯罪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4、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但也会考虑具体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