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官司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就直接确定开庭吗?

离婚
2019-06-03 20:45: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如果是第一次起诉,那么法院会以调解为基本原则,除非你能列举出感情确以破裂的证据,即使是单方面破裂也可以,比如对方有婚外情,或者在生活中对你(也可以是你的直系亲属)造成了巨大的、无法弥补的伤害,或者你们已经分居两年以上(有证据证明分房睡也可以成立)等等,那么法院一般会支持离婚。但如果没有以上情节,那法院是不会判的,怎么办呢。
    好办,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这一次,法院会重点做被告的工作,让他(她)能离就离,如果做不通,那么再次驳回。最后,再过六个月,再次起诉,那么这一次法院就不再调解,直接判决离婚。
    但以上过程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你们之间没有关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的巨大争议,注意,是巨大争议,有小争议,你们可以直接在庭上就说清楚就可以了。如果有巨大争议怎么办呢。
    这就关乎过错方和非过错方了,还要关系到你们的经济,动产、不动产、现金流、存款、债权债务等都要纳入进去,如果存在明显过错方,那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经济情况,结合非过错方提出的要求来分割财产和债务,如果没有过错方,那法院会根据你们各自收入来源的稳定性、长久性和多少等问题来进行财产分割。
    这是个很复杂很漫长的过程,所以才会出现有些人打离婚官司打了几年都离不成,但有些人一上法庭就离成了,说穿了,就是看一方舍不舍得拿钱,舍不舍得放弃。
  • 不是开庭几次离婚,而是看有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开庭几次,有法院根据调查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事实清楚地,一次就可以。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由于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所以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至于开庭的次数,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 离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一、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结婚证依法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并能证明结婚登记的日期,对界定夫妻共同财产起着重要的作用。若结婚证无法找到,则需要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者档案馆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我国已不承认事实婚姻。  
    二、子女抚养权相关证据  
    (1)如果孩子能独立表达自己意思(一般至少上学后),孩子本人书写的在父母离婚后愿意跟随父亲或母亲共同生活的相关材料。  
    (2)对方的收入证明,以确定对方需要支付的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和具体数额。也可以申请法院到对方单位或者社保中心调取。  
    (3)证明自己有固定工作、稳定收入、良好教育能力、父母愿意协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意愿等证据。  
    三、夫妻感情破裂相关证据  被告过错的主要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作为原告,还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  照片、手机短信、聊天记录、通话详单、保证书、声明书、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病历、受伤害的照片、邻居证人证言、居委会的调解记录、110的公安出警笔录、分居协议书、租房证明等。  
    四、与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相关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