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十二月初入职了一个公司,当时签了3年的合同,然后我只干了半个月,到十二月中旬,我感觉公司不适合我,然后我和老板面谈离职,他也同意了,说工资只能等到月底才可以给我结,让我月底来公司正式办合同离职,我说好,我就走了。因为我是干软件开发的,我走的是也把半个月开发的项目代码都给老板了。然后到月底了给他打了很多电话,他一直说自己在出差,又过了半个月,今天打电话问他,他说要找我麻烦,我问为什么,他说你合同签了3年,却不到时间就要走。如果他告我,我的问题严重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