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适用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房屋能拍卖吗?

拍卖
2019-06-03 16:26: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院强制拍卖行为本身并不是私法意义上的行为,
    而是公法意义上的国家司法行为。
    首先,
    它与受指定的拍卖机构之间是
    一种司法协助关系,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可能平等,否则,法律规定的执
    行法院对拍卖机构的监督权及对因拍卖行为违法致使拍卖结果无效的
    撤销权是无法实现的。
    其次,执行法院与当事人、参与拍卖活动的其他
    利害关系人之间均不是平等的法律关系。
    据此,执行法院即便是因违法
    行为造成有关人员损失要负民事责任的,也不会是违约的民事责任。
  • 房屋拍卖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证书的注销登记;  房屋转让合同(原件,法院判决的除外);  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  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单方申请的,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