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朋友是做家具定制生意,现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抓,他在今年4月、6月分别向我借款共计21万元用于做生意,借款时未告知我他公司已经营不善,资金严重断链,借款无偿还能力等情况,是被抓后才知道他的实际情况。请问怎么要回我的借款,如果要不回,可以起诉他借款诈骗吗?

2019-06-03 13:31: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贷款人诈骗借款人,导致借款人不能还钱的。是否还要继续支付利息: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贷款人存在欺诈行为的,则双方签订的合同就无效,就无需按照合同的条款进行履行,参照《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如果没有虚构信息,隐瞒真相,骗取信贷款,则不构成诈骗,属于贷款合同纠纷,但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偿还本金及利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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