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内签署了培训协议,现在离职需要承担培训费用吗

2019-06-03 11:2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
  •   当然,现在许多公司会利用协议的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员工履行培训协议的约定,即在被辞退时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损失。但因为双方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在先的前提下签订的协议,因此应该是在劳动关系范围内考虑违约情况,所以员工可以拒绝支付违约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回到现实,若你是员工,又属于试用期内,你可以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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