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一年多了,由于工作需要由领导给我调换了工作岗位,现在由于不能胜任其工作被辞退。想问一下拖欠的工资怎么处理?

2019-06-03 10:40: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这意味着,假如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应当理解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条款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纵然如此,合同的约定也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进行单方调岗,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从法定条件来看要过三关:第一,证明两次不能胜任工作的事实;第二,证明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第三,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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