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晚上被带走,说是工厂盗窃,但确实没有盗窃,本人也不知道被通缉,也没有取证,只是听说有朋友被咬出来,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6-03 08:05: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要在被通辑的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才可以撤销网上通辑。  因盗窃车辆而被网上通缉的,应该是因涉嫌盗窃罪而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了,因犯罪嫌疑人没有归案,所以才由公安机关采取通辑措施进行追捕。
      对于被通辑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能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可在以后的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但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归案,公安机关不能撤销刑事立案,也不可以撤销网上通辑。
      所以,对于被通辑的犯罪嫌疑人,最有利的做法是应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被害人谅解,这样就要可以为自己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对于朋友因涉嫌盗窃行为而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有条件的,可以与其近亲属沟通,为朋友委托辩护人,以维护朋友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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