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武汉的离婚案件能否在上海聘请律师,聘请的费用如何?

离婚
2019-06-02 16:1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目前对此类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您就有必要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帮您参谋了。
  • 离婚案件律师收费各地没有统一标准,都是双方商定,一般不涉及大额财产纠纷的案件是元人民币。如果涉及大额财产纠纷案。则按财产的多少按比例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  500000元以上元以内5%—4%  元以上元以内4%—3%  元以上元以内3%—2%  元以上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