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给别人钱??不还??还有意回避??我能委托律师起诉吗?

2019-06-02 12:30: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条:公民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立案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系近亲属委托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四)系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应当提交推荐证明;
    (五)委托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受委托人系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
    (六)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的《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报酬的承诺书》。
  • 《执行规定》第39条也规定,查封、扣押
    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查封规定》第21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被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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