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个亲戚他是在深圳做自安员的.他上班时间有个小偷.偷东西被抓到了.但是我那个亲戚就没打人.只是在冈停里看了一下.但是就是傻借了他上班的一条棍给那个人打.但是拿那条棍的人以逃跑了..但是我那个亲戚就别拘留了.快2个半月了.还没放出来.就是处理我亲戚案情的那个人他说我亲戚的罪是最轻的一个..一共就是抓了3个加上我那个亲戚~还有的都跑了.反正就是有好几个人打吧.不过那小偷是吃白粉的.他要有很多案底在派出所.不过2007年8月28号死了,到现在他家属都没来认尸.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对我那个亲戚比较有溢呢?那好像我们要该怎么做呢?帮帮我吧.

2018-08-10 19:1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入户盗窃即构成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要看偷的东西的价值,如果只是几十块的东西或者一两百块的东西,违反的是治安管理,予以行政处罚即可。如果已经达到盗窃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作为刑事案件,需要经过法院审判。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1000元至3000元,具体多少要看当地省份确定的数额。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老人是到人家家里去偷东西的话,那么无论偷的什么东西、是否偷窃成功都是要立案的,因为属于入室盗窃。刑法修正案
    (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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