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公司合并离原地点8公里远,若不愿去新办公地点上班,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2019-06-01 12:43: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吸收合并。一个企业合并另一企业,被合并方注销,合并方继续存在。
    2、新设合并。原来的企业全部注销,新设立一个企业,为合并后的企业。
    3、控股合并。合并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被合并方50%以上(不含50%)的股权,完成合并。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继续存在。
  •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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