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的债务转移,乙方不签字是否法律有效

2019-06-01 09:5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根据以上规定,合同可以采用网上订立的形式,至于合同生效与否是又一方面的问题,它与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因素密切相关,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往来合同的收件箱发件箱等这是第一,还要在合同中明确本合同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并且我建议你最好在网上签订的合同完毕后,通过传真件双方签订一个确认书,当然就是关于你们网上的那个合同的,收件箱发件箱等等细节都要涉及到,然后由对方盖章回传复印件,当然传真件上也要注明,传真件及其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即可,如果有机会要对方盖红章是最有效的。
    另外,双方各自打印出来的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扫描截图在留言中,两份合同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且必须由双方郑重说明是经本人同意以上合约,同时双方都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原件必须双方各邮一份自己签字盖章好的和身份证复印件给对方,保存。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合同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 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转租合同不一定无效。
    2、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转租合同有效;如果承租人知道转租事实后立即提出异议的,转租合同无效。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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