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器官损害,精神损害金赔尝标准

2019-05-31 16:29: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侵权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会得到法院的认可: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第四条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侵权责任法上的损害须具有四个特征:
    (1)损害必须是对合法的民事权益的侵犯,即该种权益须是法律上应当予以保护的;
    (2)损害在法律上具有可赔偿性,即受害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
    (3)损害后果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
    (4)损害须具有明确且直接的特点,即对将来的损害、假想的、偶然性的、丧失机会的可能性等不确定性因素的猜测,不具有可准予赔偿损失的价值。
  •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一)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6)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7)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8)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三)主体要件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 非法行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其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要件
    医疗行为具有高技术性和风险性,为保障就医者的人身安全国家必须对医疗从业机构和人员及其实施的医疗活动内容强加一定的资质要求,以求最大程度地降低医疗风险。
    2、结果要件
    非法行医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当然也需要有损害后果要 件。
    3、因果关系要件
    由于医疗行为是一种要求相应主体以及内容资质的职业行 为,如果行医者不具备这些职业资质,则可以认定非法行医主体 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能力。如由欠缺医疗执业能力的非法行医主体来实施高技术性和风险性的医疗活动,则完全或极有可能引发医疗损害后果。
    4、主观要件
    行为主体在实施非法行医时,其长期反复实施或者意图长期反复实施非法行医活动的目的在于营利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即非法行医以营利为终极目的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