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公司向银行贷款未按时还清贷款,我配偶对该笔贷款不知情且被人冒充签名跟银行签了连带责任的保证合同,请问我配偶是否需要负连带清偿责任?

2019-05-31 16:2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向银行借贷的,如果公司没有能力偿还贷款,银行有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算公司净资产来作为银行的偿还费用,法人是公司的担保人,如果牵涉到这块问题,首先找的就是法人,向银行贷款是由法人出面所办理的,如果法人代表没有做任何担保义务,针对他的个人问题就不是很大,但信誉度会有损,届时以后贷款方面就会有负面影响。
  • 公司法人申请贷款的条件:
      
    1、时间限制


      不同的申请贷款的企业法人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持有股份的股东,公司经营必须满一年方能提出申请。


      
    2、提交基本信息


      必须提交申请者的二代身份证件,个人住址证明(其中包括电费、水费等各种日常支出费用以及经营主体证明。证明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3、提交营业证明以及收入证明


      提交国家由国家相关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证明,以及最近6个月的账户流水信息。


      
    4、提交房产证明


      主要是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贷款合同,一次来证明个人的住所符合审查要求。


      
    5、征信记录


      若法人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借款,则其不能执行公司的财务,需个人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以及近几个月的银行流水信息,以及个人信用是否有不良记录以及贷款者是否有过重大违法行为记录。这是金融借贷机构考虑的一项重要内容。
  • 按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申请倒闭破产,债务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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