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合同明确规定每月7号发工资,口头协议刚进厂的前三个月每月以现金方式支付工资,但每个月7号后开始发拖到十几号我们才能拿到工资,我们要求准时发,上级就威胁我们,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才能准时拿到工资

2019-05-31 13:5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加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车祸赔偿中的口头协议严格来讲口头协议不是没有效力,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这就是有效地。

    2、只不过从实践来讲口头协议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口头协议说完即逝,不好证明发生过的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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