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周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司机,给老板开车的,2017年6月20日发生了交通事故,我先撞得,对面来车直接给压死的,交警认定我占主责,被害者和对面车(司机也是给人开车)占次责,死者已给我出具了谅解书,检察院那边也是办的免起诉,现在由于赔偿迟迟不到位,被害者将我和那个司机,双方保险公司,双方车辆所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想咨询一下您:这个答辩状我该怎么写?如果开庭还会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吗?我的驾驶证会不会被吊销?我还要担负赔偿责任吗?之前已经给了死者家属6万元,

2019-05-31 07:15: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应当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鉴定,如果确认属于医疗事故后,则由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主治医疗人员负有严重过错并造成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的,则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应当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满两年才可以重新考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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