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己经营了一台挖机,去年帮人家干了三个多月,一直没拿到钱,去年就一直拖,老板的理由是上面没给他钱,我没办法就叫他给我出了一张欠条,欠条上写的是某某人欠某某人挖机租金多少,与2018年5月30日以前全部还清,现在眼看时间就要到了,我也给他打过几次电话无果,现准备起诉,我想问一下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法院受理过后会怎么执行,哪个老板我太了解了叫他主动拿钱肯定不可能,他有一万种不给你的理由,如果他不给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不是需要我申请?

2019-05-31 06:23: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 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打欠条是不是法律程序,当事人应当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获得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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