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签的劳务合同只有老板那里有,我们没有,但是我们签字了,不知道他们签没签字,会有法律效应么

2019-05-30 18:51: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没有与我签定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先与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
    2)如果签定劳动合同,才有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提出不补签劳动合同(表现形式就是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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