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请问一下,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呢!

离婚
2019-05-30 16:5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合意,则直接就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进行处理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够就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达成约定,则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进行。
    一般情况下,法院的法官会对夫妻双方的债务为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进行判定, 从而在依法作出判决。

  • 1、起诉时,只要交上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就可以了;  
    2、法院在受理之后会安排调解,所以暂时是不会收取诉讼费;  
    3、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会安排立案,立案之后才会要求当事人缴费;  
    4、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离婚案件撤诉,诉讼费多少?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原告撤诉的由原告负担。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