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承兑汇票挂失,法院已经判决,如何让银行付款

银行
2019-05-30 16:3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是指对符合银行条件的企业,以书函的形式承诺为其签发或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即给予保贴额度的一种授信行为。根据定义可以看出,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是我行对企业发放的授信额度,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申请保贴额度的企业既可以是票据的承兑人,也可以是票据的持票人或贴现申请人。授信承担人在取得了银行保贴额度得授信后,可以在签发或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后加具银行保贴函,由银行保证贴现,当持票人向银行提交票据要求贴现时,由银行扣除利息后向其融通资金。
  • 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予以拒绝。
    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一种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载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
    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帐银行汇票的解付,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和跨省、市的经济区域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在不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开户的汇款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时,应将款项转交附近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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