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审胜诉,并且申请诉前保全,被告上诉,已胜诉,在一审和二审期间,被告换车并购买新车,进行抵押,,抵押有效吗?算是转移财产吗?求答复,谢谢!

2019-05-30 15:20: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申请财产保全,例如:  受害人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1、受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  
    2、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3、申请诉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错误。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话,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为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在肇事司机是车主、或者肇事司机属于职务行为或者有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一般车主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但是,如果肇事司机不是车主、司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也不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车主一般是不负民事赔偿责任的。而事故车辆属于车主所有,如果保全事故车辆,给车主造成损失的申请人需要赔偿。  
    4、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需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到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保全。  相关知识阅读: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谁来确定  
    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  
    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二款规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 公司并购的基本原则
    企业在进行并购时,应当根据或本效益分析进行决策。其基本原则是并购净收益一般应当大于零,这样并购才有利可图,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并购净收益的计算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首先、计算并购收益、并购收益应当为并购后新公司整体的价值减去并购前并购方和被并购方(目标公司)整体价值后的余额。
    即:
    并购收益=并购后新公司价值-(并购前并购方价值+并购前被并购方价值)。
    其次,在并购收益的基础上,减去为并购被并购公司而付出的并购溢价(即并购价格减去并购前被并购方价值后的差额)和为并购活动所发生的律师、顾问、谈判等并购费用后的余额,即为并购净收益。
    其计算公式如下:
    并购净收益=并购收益-并购溢价-并购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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