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出钱买的房子,男女方没有登记,手写曾与女方,房子写女方的名字,男方手里没有票据证明房子是男方出钱,可以查女方收入证明,女方近几年没有一点收入,现在男方子女想要回房子,可以吗?

票据纠纷
2019-05-30 13:14: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行业标准的情况:按照收入状况确定,开庭时提供你劳动的劳动合同及收入证明即可。
    法律规定是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也不能证明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才适用行业标准。
    而你劳动可以举证证明其固定收入,直接适用即可

  • 1、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
    2、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合同法规定行使撤销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据此规定,如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房子归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 物权法关于物权法定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使物权变动通过登记产生社会公示公信力,保护社会交易安全。离婚协议中的一方在离婚后,又对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约定反悔,并不涉及第三方保护。因此其反悔主张不能被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