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夫妻两地工作生活。今年单位突然决定取消探亲假的规定,我该怎么办?

2019-05-30 10:31: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
    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 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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