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恋爱三年,他爸爸看病去世,他买车,骗我说他交房贷(因为我没有看到他有房子)前后欠了我5万,后来我去国外出事了,我家人让他来帮我,存了3.5万给他,他回过后没有把剩余的钱还给我家人,还有我出国前的衣服,证件,电器,首饰都在他那,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拿回我的钱,他没有写欠条,我也没有录音,他现在不接我电话,而且很多女孩子上当,他有点像专门用感情骗女孩子的钱,而且听说他马上打算卖车离开福州,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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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
债权债务纠纷的重要依据,欠条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
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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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
证据
交易
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三、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四、要注意
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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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司法实践对于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可以诉讼,在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最好及时地主张您的权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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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