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租田给别人,当时电话口头说好10年,但是当时我们都在外面,租田的写了30年,我公公又不认识字,当时是见证人帮我公公签的名字,但我公公的名字不全,只写了名字,没有写姓,按了指纹,请问那合同有效吗

2019-05-30 09:16: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要想签订一份可靠的委托代理合同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
    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二、委托事项明确
    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三、授权范围清楚
    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代理期限明确
    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
    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五、支付报酬明确
    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1、无偿的委托合同:一般是亲友或熟人等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需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有偿的委托合同:一般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和报酬。
    而无论是无偿的委托合同还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和报酬的多少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六、委托事项应当合法
    委托事务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将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七、转委托
    如果委托人允许代理人转委托处理委托事务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八、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你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你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纠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公司每月扣押工资500元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可以辞职。公司以合同期未满为理由没收扣押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侵犯了劳动者依法辞职的权利。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公司以合同期未满为理由没收扣押的工资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
    四、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公司应该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付清工资,所以,你辞职后,公司应该付清全部工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你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你辞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你在公司的工龄(工作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六个月或以下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七、如果你和公司约定了每月扣押500元工资,并且提前辞职没收扣押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该约定排出了你的合法权利,依法无效,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
    八、劳动合同只需要劳动者和公司签订,无法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予劳动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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