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在没有超速,缓慢行驶,路过旁边一辆小型货车,狗忽然从后面跳了下来,被我的车和狗主的车夹在中间把狗腿蹭伤了,狗主让我负全责,请问这是谁的责任

2019-05-30 08:54: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高速公路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罚款50元,记3分;2015高速超速罚款标准详情: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罚款50元,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罚款500元,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超过规定时速100%的,罚款2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准不足20%的,给予警告;超过限速20%以上不足50%的,处100元罚款(高速公路上罚200元);超速50%以上不足70%的,处500元罚款(高速公路上罚1000元),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70%以上不足100%的,处1000元罚款(高速公路上罚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10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