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交了社保,现在生病,医院说我的医保卡被冻结,查询后才知道,厂里去年只给我交了四个月的钱,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2019-05-29 22:10: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缴纳社保险费,不是按照劳动者年龄大小缴费,是按上一年本市县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代徼。是按劳动者工资比例上缴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而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劳动者不用缴这两项保险费: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
    (1)养老保险一般按照单位缴纳22%,个人缴纳为8%。
    (2)医疗保险一般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费一般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4)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一般为单位职工工资的总数的
    0、5%—
    1、2%
    (5)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费,一般为单位职工工资总数的
    0、9%。资料参考: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版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指南》。
  • 劳动者辞职后,医保卡被冻结,是本人没有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情形,在中断时间3个月以内的,补缴医疗保险费,住院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中断满3个月的,补缴医疗保险费后12个月内发生的住院费用,按下列办法报销:
    1、连续参保(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
    2、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
    3、24个月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正常职工的50%。中断补缴后正常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不补缴的不予报销。 《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医保关系的,中断前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医疗保险待遇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中断时间不超过(含)3个月,应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后,中断缴费期间方可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2、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本人愿意补缴的,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前后视为连续参保。中断补缴后12个月内,按下列办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保(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24个月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正常职工的50%。中断补缴后正常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本人不愿补缴的,中断缴费前后不视作连续参保,连续参保时间重新计算,待遇享受按照第十六条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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