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XX尚兼职学生工收银做了一两天不想做了大家态度都不好之前来的时候主管问了我具体离职时间我说的今年的11月30日她说如果我不做了她赔她培训费之前在XX玛兼职也说了离职时间但是XX玛如果你中途不想做了可以申请离职XX尚超市是强制做到你说的时间刚开始不能理解办理入职第一天就不想去了办理的人态度超级差对我们学生说话办事都是磕磕气气的很凶感觉对人不尊重所以如果我不想去了她是否有理由要求我赔偿或则如果她不同意我离职我可以直接不去了吗

2019-05-29 21:00: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不能离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享有法定的自主自主择业权。是否离职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公司不能要求劳动者不能离职。根据法律规定,正式员工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工伤之后辞职,如果有相关赔偿是可以请求的。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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