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6月8日,我从吃饭的地方回家,朋友在一起喝了一瓶啤酒。途中遇到车祸,他是直行,我左转弯,哪里没有红绿灯,在路口的旁边有一个大货车,大货车占马路4分之1,我的是电瓶车,他的是摩托车。他证件齐全,让后他的摩托车就撞在我的右侧电瓶车大慨右侧脚踩的那个位置,然后他的左手骨折,我去检查了,只是皮外伤,今天交警队下来了责任判定书,我主要责任,大货车次要,摩托车没有责任,这个责任书我没有签,以后该怎么办呢。。

2019-05-29 14:19: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负事故全部责任,:
    (1)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现场证据的,导致无法查明事实的;
    (3)当事人主观上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如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
    (4)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
    (5)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
    (6)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事故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
  • 交通事故责任中负主要责任应承担的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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