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填写的商品房合同的年限是50年,但据了解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请问这份合同违法了吗?

2019-05-29 12:09: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事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 1、土地使用年限:70年。
    2、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但是这个年限与产权归属无关。其意义在于房屋使用超过50年后再出现质量问题设计方和建造方均不在承担责任。很多人都把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与产权年限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打个简单比方: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类似于汽车报废年限,你买了一辆汽车也不可能开一辈子对吧,但即使到了报废年限,汽车的权属也是你的。
    3、真正的产权年限:这个国家没有规定。有人要问了:就算没有规定房屋的产权年限,那土地年限到了70年怎么办?别担心,就算到了年限,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道路以及其他设施的产权也是属于业主的而不会跟土地一起归了国家。但有一点,谁也没办法把属于自己的房子从属于国家的土地上移走,到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70年后业主再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换取另一个70年的土地使用权
  • 《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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