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屚居间合同,交了二万定金,但因银行核实资料的方式只有电话核实,但我单位不接受电话核实员工资料,单位只可以电子邮件来核实员工资料。银行不审批贷款。我不想买这房子了。是我违约吗?定金会退吗?

2019-05-29 06:5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房屋买卖违约定金处理:
    一、购房人违约。
    就是购房人由于自己的原因,比如临时不想买了等,这个时候,购房人就算违约了,要按照认购书中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或者出卖人有权不返还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没签买卖合同
    这个时候就算开发商违约了,按照合同法115条的规定,开发商(出卖人)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相当于赔了一倍定金)。
    三、由于不是双方的原因(如国家政策变更、地震等因素,或者双方按照合理的条款也无法磋商完成)。
    这个时候,双方一般互不承担责任,定金返还给购房人就可以了。
  • 关于房子定金退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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