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装修过程中发现装修公司经理没有资质证书 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019-05-29 02:1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现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怎么办?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部分法律法规。比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指出,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该负责修复或赔偿。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决

    按照本法,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作如下处理: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专家提醒您要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果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二)依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解决

    1、当事人自行协商;

    2、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三)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

    某些家居装饰市场规定,解决纠纷按下述流程进行:

    1、投诉;

    2、调解部受理;

    3、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

    4、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费用处理问题: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装修是一种必需,且装修时出租方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承租方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4、承租的店面房经过装修,装修物的所有权归承租方,而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两者可以辨别,但已连为一体,不可分割。若强行将装修物拆除,则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可见装修物的性质系民法理论中的附合,系添附行为的一种,即将不同所有人的物紧密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物。
    其特点在于所有人的物虽可区分,但难以分离。
  • 订立房屋装修合同: 
    1、合同主体要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自己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工程监理人的确定。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3、相关的书面文件要齐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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