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女方,我们订完婚啦,但是我不想结婚啦,彩礼不退可以吗

2019-05-28 20:5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几个月离婚,如果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女方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程序,需要双方当事人先自行协议彩礼的退赔,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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