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和自己心爱的开房,但也什么都没做,双方也是自愿的,她有老公他两感情不和,被她老公看到给打了,头部有口子,手不腰不有伤,我能找打我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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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夫妻分居三个月以上就可以判决
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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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你老公打你的行为,我国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孩子的
抚养权,我国法律实行的是有利于孩子成长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为原则,所以,如要想争取到抚养权,你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我才能给你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欢迎来电咨询或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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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