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跟房东签了3年合同,我现在一年未满,房东想租给别人,重新给我安置别的位置,我该怎么来维护我自己的权利?

2019-05-28 14:57: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情况下;房屋出租到期;房屋产权人即业主房东应提前告知承租方及时办理交房手续(适当的留个期限),如果承租方还是不配合,可协同第三方(房屋中介,物业,小区居委会,民警)入室对房屋进行清理打扫,将原承租方的物品交由第三方暂时保管(限期内由承租方来领取)。
  • 因此,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在实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所以,当事人最后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并不一定就是在合同中约定的那个数额。所以,实际中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租客最后拿得违约金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建议可以及时跟对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损失又较大,还建议可以联合其他也遭受损失的租客一起向法院起诉,并可以找个擅长打合同纠纷的律师参加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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