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五岁多,在幼儿园锁骨骨折,当时老师并没有通知家长,而是等到孩子放学家长接孩子的时候孩子哭老师才告知了一声,并说没有问题,结果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检查拍片证实锁骨摔断,请问这种情况学校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该怎样进行赔偿

2019-05-28 13:11: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一般是会考虑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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