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和一个XX的男的因感情不合离婚了,但是他有很多外债,但是男方起诉了我,上面没写外债

离婚
2019-05-28 09:49: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等),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 按新婚姻法规定办理 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有共同财产证据 是一人一半。向法院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请申法院调查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分割份额,个人债务行为由个人呈担(是指赌债、没有用于家庭经营的借款)。(有负债的情况) (老公向老婆借钱(借一方婚前财产,有借据,或证明要归还) 我国婚姻法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