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离婚三年,房子判给我,因房袋没还完还未过户,丈夫现在银行袋款成黑名单,银行会值行我的房子吗?袋款是离婚前袋的

离婚
2019-05-28 06:27: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时房屋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情况

    离婚时双方对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不同的情形有如下几种情况。

    1、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未取得房屋的一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不应当以当初买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对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拍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 1、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2、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