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13年10月结婚,14年10月闹矛盾,女方带孩子离家出走,多方找,女方父母也隐瞒,至今未归,第一次女方起诉我离婚 第二次我起诉女方离婚 第三次17年10月份我起诉女方离婚,女方至今未领传票,法院也表示无能为力。1.我现在该怎么办能离婚 2.和女方已经四年没见面了,传票也不领,我再谈女友,可不可以结婚?3、老家房子全是结婚前父母盖的,现在要被拆迁,女方能分拆迁款吗?

离婚
2019-05-27 19:34: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离婚,离婚时通过协议和诉讼方式离婚均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依法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即可。如果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无法解决的,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

  •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