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老婆感情不合要离婚。她不同意。要我给三十万才同意

离婚
2019-05-27 15:54: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因此,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对于离婚赔偿,只有在离婚当事人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申请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