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啥都不干,自己生病对自己也不管不问,娘家有一点事却比谁都积极,却对婆家人不管不问,只会要钱补贴娘家,娘家不让领证,现在怀孕了,如果不想过了,我需要赔偿他们吗,彩礼全部给娘家,女方不工作,不做家务,只在外面跟朋友玩,我可以追回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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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 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 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 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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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结婚证一个月怀孕六个半月要离婚,是否要赔偿给女方则要看男方是否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方;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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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