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爸用房屋抵押借钱,分别抵押给了两个人,一个人30万,另一个人八万,30万的债权人已经向法院起诉了,另一个人还不知道我爸还抵押了别人,像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办呢?能向法院申请拍卖,把两个人的钱都还了吗?我爸现在不出面来解决问题,求懂的人告诉我。。。房屋是值50万,四十几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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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7 12:45: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债务人在借钱时可以用房子抵押,但是不动产抵押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要写的话 写借条,而不是欠条,要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号都要写上,还要有第三方见证人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若该借款合同设置了担保银行有权可以同时向担保人和债务人主张权利,也有权单独向担保人主张

  • 1、乙方债主在债权到期后,当然有权起诉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但起诉后能否用已经抵押给甲方的房产来偿还乙方的债权,还要看具体情况。
    2、如果房产抵押给甲方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有效。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判的话会用此房首先偿还甲方的债权,偿还甲方后有剩余的,再用来偿还已经的债权;如果没有剩余,只能用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偿还乙方的债权了。
    3、如果他们双方虽然口头或书面约定了用该房抵押给甲方、但并没有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未生效,乙方起诉后,法院可以用此房偿还乙方的债权,而不用管在先的甲方和债务人的房产抵押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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