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写字楼房间通过物业公司租赁给租户,但是原租户在未经业主同意下,而在房间内擅自拆建改造加装隔断,因此我和物业交涉多次,但物业不理会,说物业不负责管理室内的修缮,装修和改建的管理及相关责任,只负责楼外的绿化,维护和清洁等工作。我因此一年没有付物业费,现在物业起诉我未交1.5万的物业费,我可以和他们打官司吗?能胜诉吗?我能就物业违法合同规定及给我造成的损失挽回吗?

2019-05-27 10:46: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根据物业法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依据的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8号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私搭乱建违反的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2]110号】》,属于违法行为并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物业可以依据此条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