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死在了单位宿舍,据单位人的描述,我父亲是7月8日晚上下班之后死亡的,但是单位7月9日早10点18分才送往医院太平间,我连我父亲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我今年刚满19岁,还有一个失去劳动力的母亲和不满8岁的弟弟,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求求你们帮帮我

2019-05-26 16:56: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之间一方无劳动能力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是否可以离婚,主要看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分配的主要是夫妻共有财产,不应该让对方持续提供经济支持。
    你可以到相关机关做残疾鉴定,从民政机构获取一些帮助。
    离婚不因为一方是残疾,就可以得到另一方的赔偿,所谓赔偿,是对方有过错的,才可以谈到赔偿的,你的丧失劳动,并非对方造成,何来的赔偿?如果残疾比较困难,在离婚中可以根据情况,多分一些财产,这个是需要互相协商的,对方如果同意,可以多给你一些,不同意的话,你也只能拿到自己的一半财产,再有什么困难,可以寻求低保待遇的。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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