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地上把脚指脚趾砸断三根。。老板买了意外保险。

2019-05-26 08:5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若发生车祸,意外保险究竟赔多少,这个是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来确定赔偿的,需要赔付的金额低于保险合同的投保理赔金额的,按照实际需要支付的额度给予全额赔偿,需要赔付的金额高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理赔金额的,按照保险合同投保约定金额支付。投保的金额越高,获得的理赔金额也越高。
  • 购买意外保险,不可忽略的几点建议要看具体险种的条款。有些保险规定,如果合同期满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会支付保险满期金作为了结;有些则没有这样的规定,没发生保险事故那保费就算做贡献了。
    这里要说明的是,前一种保险的价格通常比较昂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