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东家电话联系原先负责安装玻璃推门的小工,请其帮忙更换一扇有裂纹的玻璃推门。小工将推门卸载后,将推门放置在马路边的垃圾桶旁边,然后对推门的玻璃进行打碎处理。在处理时,手背不慎被打碎的玻璃割伤。于是小工至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简单的包扎,返回原处继续工作。新推门安装完毕后,该小工自行去医院检查发现手筋被割断了,手术之后,目前住院。请问该东家需要赔偿吗?比例、额度又是多少呢?问题补充:补充说明,该小工是偶然认识,无资格证书,是个体户。

其它
2019-05-26 08:27: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
  • 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医方提出申请的可以是医疗机构,也可以是相关医务人员,患方提出申请的应为患者本人,如患者死亡的,应为死者近亲属。
      当事人应以局面形式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因为医疗事故行政处理是一个严肃的依法行政过程,关系到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必须有一个严谨的、科学的、客观的、有效的形式和程序;其次,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可以更准确、更详细、更全面反映医疗过程和自己的意愿;第三,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可以存档备查,有利于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