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协议离婚,有一套贷款的房子归儿子,贷款及家里一切费用我承担!所有债务归我!扶养权归女方,儿子现在10周岁!女儿12周岁!她现在不正常带孩子经常不在家,我就让我妈去带孩子生活费给我妈! 因为她现在经常和我妈争吵!现在不能一起生活了 1现在我想把扶养权要回来,要怎么做? 2这个房子怎么处置,会不会分割给她!贷款是我一个人在还! 3她现在想要房子,怎么能不让这个房子分清楚

离婚
2019-05-25 17:54: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家庭如何合理分配拆迁补偿
    家庭内部对拆迁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