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号发生的车祸,是对方从右侧超我的车然后别我的车,我来不及刹车就撞上了,也报警了,交警也来出现场了,一看就能看出来是对方的责任,交警查完现场就把车拖走了,可到现在了还没给我出认定书,也不给我解决,车还在事故组扣着呢,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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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通常由交警来进行认定,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通过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鉴定并根据上述原则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如无异议可以按照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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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一旦被查出隐瞒疾病违法申领驾驶证行为,根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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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