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车门不小心将对方刮伤,带他到医院缝了几针,本人并且承担了所有医药费,协商时对方说不用赔偿,但后来对方报警将本人的车扣留在警局,找对方到警局却没来,最后自己花钱把车开了回来,如今他又要求赔偿4000,合理吗

2019-05-25 13:51: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 根据事故当事人承担责任比例,以及死者的年龄,户籍等情况综合判定。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要求对方赔偿。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
    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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